基层组织建设

乐山市基层供销社调查报告

  • 时间:2022-05-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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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乐山市供销社

  • 作者:合作经济指导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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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,夯实基层基础,增强为农服务能力,近期,乐山市供销社对全市基层供销社进行了全面调查。

一、基本情况

(一)基层供销社加快发展,覆盖广泛。全市供销社深化“党建带社建,村社共建”,积极发展专业合作社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、股份制为农服务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基层供销社。全市现有基层供销社237个,平均每个乡镇(街道)1.8个;入社社员38155人,其中农民社员36667人,带动农户10万户。基层供销社一般以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为建制进行建设,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适当扩展。目前,在本乡镇(街道)组建的有172家,跨乡镇(街道)组建的有7家,在行政村组建的有54家,跨行政村组建的有4家。沐川县供销社针对牛郎坪茶叶产业园区涉及3个乡镇、7个村、2000多农户的“大园区、小农户”格局,组织县社投资公司、农资公司、园区所涉7个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共同出资组建七碗茶山供销社,参与园区建设,制定茶叶标准化生产规程,每年优选优供专用肥、专用药2000多吨,并向茶园托管、茶叶加工和销售业务延伸,着力提升产品质量,打造品牌。

(二)基层供销社产权多元,形式多样。全市的基层供销社,从产权结构看,基层供销社总股本90928万元,其中供销社出资3372万元,占3.7%;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725万元,占0.8%。从供销社认持股份情况看,参控股基层供销社共有87家,占基层供销社总数的36.7%,其中持股51%以上的(含全资)17家,持股34~50%的26家,持股20~33%的13家,持股19%以下的31家。按组织形式划分,有集体所有制的老基层供销社7家,股份制公司47家,专业合作社166家,专业合作社联合社17家。

(三)基层供销社开拓业务,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加快构建。全市基层供销社,开展日用消费品经营的32家,开展农资供应的69家,开展农产品购销的222家,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的8家,开展农村寄递服务的7家,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73家。2021年,基层供销社营业收入5.4亿元,利润0.28亿元;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基层供销社达到36家,比2020年增加15家。井研县周坡镇团结街供销社,在主营农资供应和农业社会化服务、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基础上,开办建行“裕农通”普惠金融服务,并与交通、邮政合作开通乡村“小黄车”,解决山区农民交通“最后一公里”、农产品物流“最先一公里”问题,深受农民欢迎。2021年,基层供销社营业收入668万元,利润16万元。

(四)基层供销社拓展农事服务,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。各地供销社积极开展土地托管服务,解决“谁来种地、地怎么种”等问题,促进农业增效、农民增收。2021年,全市73家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事托管服务,服务面积15.8万亩。夹江乐天农业机械化服务专业合作社摸索出一套耕、种、防、收、烘、储、销的粮食产销全链条7个环节“一站保姆式+全年无农闲式”社会化服务全程托管模式,通过托管、回收、管理等服务,推广了先进农业机械应用,减少了化肥农药用量,保护了生态环境。同时,降低了种植成本,以水稻托管为例,农户种植成本降低了9%,销售价格提高了13%,每亩水稻农户可增收200元,合作社对外提供育秧19540亩次,机插秧20510亩次,机耕56500亩次,飞防17.8万亩次,机收19000亩次,烘干水稻8000余吨,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00余万元,净利润约285万元。

(五)基层供销社拓展营销,产业振兴的助推作用日益凸显。基层供销社按照“一村一品”“一乡一业”战略布局,立足当地自然地理条件,以市场为导向,以服务为抓手,以标准化生产、品牌化经营为重点,组织农民调整优化产业结构,发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,提高农业比较效益。犍为县金石井供销社,坚持绿色有机发展理念,围绕金橘、金蝉、金鸡、金猪、金桃“五朵金花”的发展思路,通过示范引领和统一标准、统一技术、统一品牌、统一销售服务,建设23000余亩柑橘、5000余亩砂仁、3000余亩桃李、1000余亩蚕桑的产业基地,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。

(六)基层供销社推进“三社”融合,生机活力不断增强。近年来,犍为县开展“三社”(供销社、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、农民合作社)融合发展试点,采取产权融合、组织融合、业务融合等形式,改造提升8家基层供销社,联结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25个、农民合作社85个,带动村集体经济平均增收20%以上,带动社员户均增收20%以上。全市积极总结推广犍为县试点经验,推进“三社”融合,提升基层供销社发展质量。目前,全市以“三社”融合模式建设新型基层供销社51家,联结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96个、农民合作社156个。截止目前,全市建成全国总社“基层供销社标杆社”1家,省级“基层供销社示范社”47家。

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

(一)基层供销社布局还不合理。基层供销社发展不平衡,疏密不均。全市现有乡镇(街道)132个,基层供销社237家,但仍有29个空白乡镇(街道),实际乡镇(街道)覆盖率只有78%。马边、峨眉山等县(市、区)基层供销社数量不足,实际覆盖率更低。譬如,马边县有乡镇15个,基层供销社15个,乡镇覆盖率100%,而实际上还有8个空白乡镇,乡镇实际覆盖率只有47%。即使市中区、犍为县等基层供销社数量较大的县(区),也存在分布不均衡的问题。犍为县有基层供销社35个,平均每个乡镇2.3个基层供销社,但仍存在2个空白乡镇。

(二)基层供销社经营服务能力还不强。在世纪之交的企业改制中,传统的基层供销社几乎全部破产、解散,阵地丧失殆尽。投资新建基层供销社,县级供销社普遍物力、财力不足,政府普遍投入不大。社会工商资本,以其逐利天性,本能疏离带有公益性质的基层供销社。因而,新型基层供销社,规模普遍较小,资产超过100万元的,只有108家,占45.5%;经营服务能力不强,年销售额超过300万元的,只占15%。

(三)基层供销社经营机制还不活。大多数基层供销社,依托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举办,主要经营管理者与农民的立场多有龃龉,一言堂与泛民主化问题交替影响,活力不足。“三社”融合的基层供销社,理事会、监事会主要成员,一般由村“两委”干部兼任,能够把握基层供销社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有效防范经营管理人员的道德风险。但村“两委”干部,兼职不兼薪,面对普遍的、甚至是系统性的自然风险、市场风险,肩负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,其干事创业激情难以长久保持饱满状态。

(四)供销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健全。产权联结不紧密,供销社持有股份的基层供销社只占34%,持股34%以上的只占11%;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合发展的基层供销社只占13.5%,联动、融合的制度机制还在探索之中。基层供销社在资金、土地和劳动力要素等方面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不紧密,无法对农民形成有效激励,影响农民参与合作的积极性,也制约了基层供销社自身发展。基层供销社财务制度、“三会”制度及盈余分配制度不完善,填报了统计直报经济数据的基层供销社有125家,只占52.7%。部分基层供销社理事会、监事会、社员大会运行不很规范,未发挥真正作用,盈余分配按交易返还的基层供销社仅有53家,占比22%。

(五)基层供销社人才严重匮乏。传统的基层供销社,人才流失殆尽。新建基层供销社,采取行政与市场相结合的手段,积聚了部分人才,但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。随着基层供销社发展,农村经营型人才、管理型人才、技术型人才、政策型人才、综合型人才这些方面都很紧缺。人才的匮乏已成为新型基层供销社发展的瓶颈。

(六)社有企业带动基层供销社发展的能力不足。供销社是自下而上、自上而下双向构建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,为基层供销社服务,是各级供销社联合社及其所属企业的根本任务。目前,市、县两级供销社,对于投资发展社有企业,一方面,深感人力、财力匮乏;另一方面,怕担风险,怕担责任,有钱不愿投,有钱不敢投。全市供销社持股34%以上的企业有41家,其中有13家是社有资本投资平台。控股或相对控股的经营实体,规模普遍很小,有的还是认缴资本。社有企业机制不活,经营服务能力不强,带动基层供销社发展的作用不明显。在区县,基本上没有成型的社有为农服务龙头企业。

三、对策建议

(一)加强领导,统筹发展。基层供销社是供销社的组织基础,是供销社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属性的体现者,是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,是联结农民、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纽带。各级联合社成立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统筹各项工作,充分发挥乡镇党政的统筹协调作用,积极推动农村资源要素整合,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基层供销社建设,推进“三社”融合发展,力争在“十四五”期间,消除基层供销社空白乡镇,积极发展村级供销社。结合省、市两项改革“后半篇”文章工作部署,以片区为单位的乡村国土空间的规划,因地制宜、合理布局,统筹基层供销社发展态势,有计划地指导起步快、劲头足的基层供销社根据区域优势就近开展帮扶工作,依托作物新品种、种植新技术等应用推广,促使以强扶弱,共同发展。

(二)规范建设,持续发展。制定完善基层供销社经营管理制度、财务管理制度、利益分配制度、考核管理制度,明确理事会、监事会的职能职责,尤其是要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、咨询、更正和反馈职能,确保基层供销社有序健康发展。创新基层供销社与农民成员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联结机制,全面实现“利益链”共享,将利益关联体现在收购、销售等各个环节,提高服务水平,增强带动力,推动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,助力乡村振兴。供销社对吸纳的开放办社基层供销社要进一步融合,共建利益共同体、共商联合发展路径、共享成果和经验,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。

(三)争取支持,加快发展。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,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、发改委、农业农村局、科技、经信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作,在注册登记、项目建设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、电子商务发展等方面提供助力、形成工作合力。积极盘活存量社有资产、资金,加大社有资本投入,支持基层供销社建设。积极争取财政加大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,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。积极争取调整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用途,着重充实社有资本,重点支持基层供销社建设,适度提高供销社资本份额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,将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闲置的国有资产、集体资产交由供销社代为管理和运营,用于支持基层供销社拓展经营服务。

(四)多措并举,提升质量。加强各层级社有企业与基层供销社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,推行基地共建、品牌共创、利益共享,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上下贯通、协调联动的经营服务体系,提升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服务水平。注重典型示范,开展基层供销社示范社的创建工作,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挖掘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,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发展。广泛吸纳农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加入基层供销社,不断强化基层供销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。拓宽基层供销社负责人选任渠道,鼓励村“两委”负责人、乡村能人等入社参选,同时加强培训,提高基层供销社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能力。积极构建与市场接轨的薪酬制度,完善激励与约束有机统一的绩效考评机制,提高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。加强基层供销社党的建设,具备条件的,要建立健全功能党组织。